医的,是幼恆哥你特意要来,给了我们。幼恆哥,什么朝廷、官府的事,我也不大懂,不过我知道,这地瓜的事要是成了,就是件大好事。……幼恆哥,你和王太医和我们不一样。这件事,要是有功劳,我想让幼恆哥去领。”
连蔓儿说的比较直白。当然,还有一个考虑,她并没有说出口。她认识的最有权势和本领的人,只有沈家的沈六。但是王幼恆一家,却并不一定是如此。谁知道王家是怎么想的那。她也并不知道怎么样,才对王幼恆最有利。如果她贸贸然地将事情告诉沈六,那就等于将王幼恆、王家也拉的与沈六近了。
这么做,对王幼恆和王家是否有利,他们是否愿意?
所以,连蔓儿想将这件事情,交给王幼恆去决定,她甚至没有提议将沈家作为一种选择。
王幼恆听了连蔓儿的话,就笑了,看着连蔓儿的目光中满是暖意。
“蔓儿……”王幼恆叫了连蔓儿一声,突地顿住,低笑了几声,这才又再开口,“有玉米的事情在先,这地瓜的事,还是告诉沈家的好。”
“幼恆哥,你不用为我们考虑。反正我们是小百姓,啥都不懂。玉米种子是我从沈家要的,玉米的事我才跟他们说。地瓜不一样的,幼恆哥,你不用顾虑。要不,这事先放两天,幼恆哥你回县里,和家里商量好了再说。”
“不用,这件事,现在我就可以做主。”王幼恆就笑道,“蔓儿,晌午在这吃饭吧。……五郎、小七,你们都留下吃饭。”
正说到紧要处,王幼恆突然说要留她们吃饭。
而且王幼恆说做就做,立刻就叫了王掌柜进来,让他安排厨房做饭。
“蔓儿,你喜欢吃什么。五郎、小七,你们也捡喜欢的点。”王幼恆就道。
“幼恆哥要请吃饭啊。”连蔓儿就笑。
“对,爱吃什么,我让厨子去做。”王幼恆就笑道。
连蔓儿、五郎和小七交换了一个眼色,以前王幼恆也常留他们吃饭,不过今天,总觉得王幼恆些奇怪。
“幼恆哥,留我们吃饭行,还用点啥菜啊。幼恆哥,你平常吃啥,我们就跟着吃啥。”连蔓儿就道。
“对。”五郎和小七都点头道。
连蔓儿、五郎和小七都不肯点菜,王幼恆也没强求,只是向王掌柜说了几个菜名,要厨房里务必好好预备。
小七坐在椅子上,大眼睛忽闪了忽闪,歪了头,心里纳闷,“怎么幼恆哥说的这几道菜,都是我姐最爱吃的那?”
小七双手托着包子脸,看一眼王幼恆,又看一眼连蔓儿,心里暗想,果然,幼恆哥还是最喜欢我姐的。
王掌柜退了下去,大家才又继续刚才的话题,最后商定,还是由连蔓儿写信给沈六,说明地瓜高产的事。
“现在就写,一会就送到石太医家去。”连蔓儿就道。
“也好。”王幼恆点了点头,就铺开信纸,用镇纸压了,又亲自研磨,然后将笔蘸好了墨汁,又在砚台上匀了允,这才交给连蔓儿。
连蔓儿结果笔时,不小心碰到了王幼恆的手。
“幼恆哥,你手上有茧子。”连蔓儿看着王幼恆的手道。和庄户人家因为做惯粗活而形成的粗糙的茧子不同, 王幼恆手上的茧子不大,而且还有些软软的、凉凉的。
“写字多了,就会有。”王幼恆道。“你看五郎手上也有。”
连蔓儿就让五郎伸出手来,果然在相同的位置也有茧子。
“五郎很刻苦。”王幼恆道。刻苦的超过了同龄的几乎所有人。
小七也将右手伸出来,低头找了半天,也找不到同样的茧子。
“我和哥一天上的学……”小七幽幽地道。
“你自己也知道了,你看哥是怎念书的,再看看你。”连蔓儿就虎着脸道。
“我要跟哥学。”小七两隻小胖手握成了拳头,眼睛闪闪地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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